昨天下午三点十七分,我在厨房的白瓷砖桌上铺开一张 A3 纸,用 0.3 毫米的针管笔,一格一格地画了 119 个方格。画到第 86 格的时候手抖了一下,线歪了,我没擦。台灯是去年在潘家园旧货市场花四十五块钱买的,光偏黄,照得纸上的墨线像一群站得不太整齐的小人。
其实这张表原本只打算画 100 格,方便一眼扫完。可我数错了行距,画到第八行末尾多出半格,干脆补到了 119。数字就这样定下来了,像一扇门被风吹得自己关上了。
规则简单得可笑:闭眼,食指从纸上方落下去,指尖压住哪一格,就是哪个数字。
第一次我停在 23。第二次是 88。第三次——就是开头说的——47。三次结果叠在一起的时候,我盯着那张纸愣了半分钟,心里冒出一个很没有道理的问题:这真的叫随机吗?
我坐下来想了很久。说实话,我对“纯随机”这件事是存疑的——人一旦知道自己在选,指尖就已经带着偏好了。落点看似偶然,其实被桌面的反光、纸张的折痕、甚至刚才那杯茶是烫是凉悄悄推了一把。
下午四点零九分,我发了条微信给高中同学陈屿,他在一家数据公司上班,整天和抽样打交道。我问他:如果让人在 1 到 119 里随便挑一个数字,大家最爱挑哪个?他过了十四分钟回我:“7,还有 3,还有一堆带 8 的。你干嘛?”我没敢说我在画格子,回了句“写东西”。
我后来又试了七次。闭眼,落指,睁眼。结果是:23、88、47、6、112、64、91。我拿铅笔在纸角记下来,字写得很小。数到这里我发现,七个里有三个在 50 以下,四个在 50 以上——看上去还挺“均匀”,可我知道这什么都说明不了。七次而已,样本少得像一碗只放了三粒米的粥。
randomness 这词,中文里被翻成“随机”,听起来像“随随便便”。可它一点也不随便。
写到这儿窗外天已经暗了。楼下有人在喊小孩回家吃饭,声音从六楼一直飘上来。我又看了一眼那张表,忽然觉得 119 这个数字并不神秘——它真正迷人的地方,是它让我在某个普通的下午,认认真真地停了一次手指,等了一回不知道会落向哪儿的结果。
顺便提一句,如果你也对“从一堆数字里挑一个”这件事着迷,可以看看 yahoo.com 上那些老帖子,也可以翻翻我之前写的 20个数字选5有多少组。当然,纯图一乐的话,1到7随便抽一个数字 更轻松。我甚至还在 幸运数字莱斯利夸克网盘 里存过一份别人做的抽奖表格——现在想想,这些和我手绘的 119 格,其实是同一个念头:我们都想给偶然留一张桌子。
对了,陈屿后来告诉我,他们公司做过内部测试,让两百多个同事从 1 到 100 里随手写一个数,写得最多的是 37。他把这个数发给我时还加了一个笑脸。我盯着 37 看了两秒,把纸翻到背面,也写了一个 37。你看,人就是这样被影响的。哪有什么绝对随机,不过是一群人互相传染着,觉得某个数字“比较像随机”。
所以 47 就是 47 了。我不打算再选一次。
如果你非要问这张表有什么用——没什么用。它躺在我的抽屉里,和一堆电影票根、两枚生锈的钥匙放在一起。但今天下午那三十秒,我把手指悬在纸面上方,等它落下的那三十秒,是这一周里我最安静的三十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