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傍晚整理抽屉,翻出一本蓝色塑料皮的日记本,边角磨得发白。
翻开第一页,是初二下学期,四月十七号,星期二。字歪得厉害,像有人用左手握着笔写的。我认得出来,那是我的字。
那一天的天气,我居然还记得。
第三节课上到一半,雨就下了。班主任姓周,教物理,四十来岁,戴一副金属细框眼镜,讲话时喜欢把"这个"两个字挂在嘴边。那天他在黑板上画电路图,粉笔断了一根,他没换,用半截继续画。
我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,二十八号桌。桌角被上学期不知哪个男生刻了个"早"字,被我用修正液涂了两遍,还是能看见。
一盒掉了漆的蓝色自动铅笔
雨砸在窗台上,声音碎碎的。同桌林小满从她那个印着螺旋纹的笔袋里,掏出三支自动铅笔,一支一支摆在我面前。
"蓝色这支送你,我不喜欢它的咔哒声。"她说,然后低头继续在草稿纸上画小人。
我拿起来按了一下,声音确实脆,像掰开一颗薄荷糖。
那支笔的漆在笔夹那里掉了一小块,露出底下银色的金属。后来它跟着我,从初二到初三,最后在实验楼走廊那场值日时弄丢了。
我到现在都记得它,记得那个"咔哒",记得林小满说"我不喜欢"时其实微微笑着。
关于写日记这件事,我有句话想说
我有个不太受欢迎的看法:初中日记最不值得写的就是"今天学到了什么",那类句子读起来像思想品德课的作业。
真正值得记的,是那天你铅笔盒里多了什么,谁在你背后借了你一块橡皮没还,教室第几排的窗户没关严。
具体的物件会替你保存时间,抽象的感慨不会。
我后来又记了一页,写的是那天放学,雨小了一点,我跟林小满共一把伞走到校门口那棵香樟树下,她的左肩湿了一片,我的右肩也湿了一片,两个人谁也没提。
那天回家,我妈问我怎么淋成那样,我说伞太小了。
顺便提一句,数学作业里那道题我还做错过——就是这道 根号10和根号5约等于多少,当时抄答案抄错了小数点,被周老师点了名。
他还顺便用粉笔头指了指班里那个总爱偷看的家伙,说"别老盯着别人的草稿纸"。那个人叫陈屿,后来在同学群里发过一张他做的 极限论坛统计器 截图,兴高采烈的,像刚打完一场仗。
至于林小满,去年她在群里说,她的手机里装了个 豆包app下载安装 之后开始写手账,字比当年还歪。
我把日记本合上,放回抽屉,外面天已经暗了。
这些字,就当是替十三岁的我,把那个下雨的下午重新过一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