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凌晨两点四十七分,我在厨房热第三杯牛奶,手机外放里那首被切得七零八落的歌突然卡在副歌上,一句含混的音节被听成了「啊灬啊灬啊灬啊灬快灬高潮的歌词」。
牛奶溢出来了。我关火的时候手被锅沿烫了一下,疼得倒吸一口气,然后笑了。真的笑了,站在灶台前,凌晨三点,被一句根本不存在的歌词逗得前俯后仰。
Scene 01那杯牛奶和那只蓝牙音箱
音箱是我 2021 年在地铁口花 79 块买的,牌子掉了漆,声音闷,低音像隔着棉被敲鼓。正因为闷,人声才糊。糊,就会听错。
我后来把它连到电脑上,用软件把那段音频拉到 0.75 倍速,剥掉伴奏,问了三个朋友:「你听到的是什么?」
第一个说「啊来啊去」。第二个说「像在喊人起床」。第三个,我大学室友林小满,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,说:「我听到的是一个人特别努力地想让别人听懂他,但没人听。」
这句话钉在我脑子里,钉了一整晚。
Scene 02荒唐在哪,好笑在哪
说实话,这句歌词被全网调侃成梗,我一点都不意外。
它荒唐得几乎完美:一串「啊」堆成台阶,中间夹着「灬」这个根本不该出现在人声里的符号,最后落在一个过于直白的词上。听起来像有人把弹幕直接唱了出来。
但我不想跟着笑完就走。我想说的是:这句歌词之所以能传开,恰恰因为它替我们说了那句我们不敢说的话——我们其实什么也没听懂,但又不好意思承认。
我们把它做成梗,是因为做成梗之后,含混就变成了幽默,听不懂就变成了会心一笑。多省事。
Scene 03我的观点,可能不太讨喜
我明确地说:把一个听不清的句子做成梗,是一种集体的偷懒。
不是不能玩,玩当然可以。但玩完之后如果我们只剩玩,那这句「啊灬啊灬啊灬啊灬快灬高潮的歌词」就白被听见了。它本来可能是一句很笨拙、很用力、很想被理解的话。
我不喜欢那种一边刷梗一边说「原曲挺好听的啦」然后马上转去下一个视频的态度。这不是欣赏,这是路过。
就像那天我翻旧物,翻到一本 1987 年的《诗经选注》,扉页上有前一个人的铅笔批注,字迹很轻,写着「此处不通,疑误」。我看了很久。「疑误」两个字,比任何一句断言都温柔。
我们对一句听不清的歌词,也可以先「疑误」,而不是先嘲笑。
顺便,那天我翻那本书的时候,正赶上农历三月初三前后——老辈人管那天叫 王母娘娘诞辰,庙里敲钟,巷子里有人排队。我在书页里夹了张那天的收据,背面写着「疑误」。
Scene 04三个具体的东西,让我记住这一夜
第一个:我那只搪瓷杯,杯沿磕了个口子,我用它喝完了那杯凉牛奶。缺口对着嘴唇,有点硌。
第二个:林小满在电话里说的那句话,「一个人特别努力地想让别人听懂他」。我复述了三遍,越说越觉得重。
第三个:那个时间,凌晨两点四十七分。我把它记在手机备忘录第 41 条,前面 40 条都是没写完的句子。
后来我干脆没睡。打开电脑,把那段 0.75 倍速的音频又听了一遍,然后去给自己倒了杯水,顺手点开一个短剧——香蕉短剧,一集三分钟,看到第四集我关掉了,因为字幕打得比剧情认真。
再后来,我点开一部叫 夜色撩人真人短片mv 的东西,画面很美,声音很糊,又听错了一句,笑出了声。这次我不打算查清楚原词是什么了。
还有一点私心:上个月我陪我妈去社区活动室,她抽了个签,号码写着 1到80帮我选5个号码,我们在那儿站了十分钟,谁也没选。她说,选号码这种事,越认真越没意思。我想,听歌词也一样。
Scene 05所以,这句歌词值得一读吗
如果「读」指的是把它当一个笑料翻过去,那它不值得,两秒钟就完了。
但如果「读」指的是:停下来,问一句「我为什么会听成这样」,那它确实值得。因为答案不在歌里,在我们自己身上。
我们都在不停地发出含混的声音,也不停地把别人的含混填成自己熟悉的词。有时填对了,有时填错,有时干脆做成梗。
这不是什么悲伤的事,甚至有点可爱。但至少,别急着把「啊灬啊灬啊灬啊灬快灬高潮的歌词」只当成一句笑话。